【解读民法典】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,能否不分或少分遗产?
小丽因父母离婚自幼由父亲抚养,其小时候至成年后一段时间内从不知道母亲的存在,后来知道亦未对再婚的母亲尽过赡养义务。母亲因病去世后,小丽要求基于女儿的身份,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母亲的遗产份额。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,能否不分或少分遗产?
小丽因父母离婚自幼由父亲抚养,其小时候至成年后一段时间内从不知道母亲的存在,后来知道亦未对再婚的母亲尽过赡养义务。母亲因病去世后,小丽要求基于女儿的身份,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母亲的遗产份额。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,能否不分或少分遗产?
大刘因分家时未分到财产,与其他兄弟姐妹签订协议,约定:自己与父母断绝关系,不再赡养老人,以后二老由其他子女养,与自己无关。现父母年老多病且无经济来源,遂将子女诉至法院,要求每人按月分别支付赡养费。法院会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吗?
余某(83岁)与已故妻子育有余甲、余乙、余丙三个子女,余甲是残障人士。余某独自在余乙出资建设的楼房居住。余某60岁时,余乙、余丙口头协商其二人每人每月支付150元生活费给余某。2011年间,余乙、余丙因建房使用土地问题产生争执,余丙认为父亲偏心将地块给余乙建房
义务 赡养义务 赡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赡养 2025-09-06 12:05 4
今年3月的一天,在台前县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,李老汉蜷缩在椅子上,一边用双手不停地摩挲着膝盖,一边哽咽着自言自语:“都说养儿防老,我这把老骨头却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……”
都说“子欲养而亲不待”,可这位小张同志,愣是把“子不养而亲已待”演绎到了极致!三十年不闻不问,老父亲去世后,居然还想继承遗产?这波操作,不仅刷新了我的三观,更引发了关于赡养义务和继承权的深度思考。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出令人啼笑皆非的“家庭伦理剧”!